作者:陳文昕|東吳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從文化到科技,從商學到文學,正在從各種實驗中,開發大腦潛能。
此次來到上海,除了參與中國大專院校的「挑戰盃」盛事外,也接受華夏56主辦的「文創培訓營」。期間內,受到各領域講師的薰陶,他們以其專業重新詮釋文創,豐富了我對文創的認知,而其中,我最有感觸的是一位郭律師的演講。
先接地氣,再堅持藝術
在營員當中,有人已經開始從事文創產業,如音樂的創作,但往往一個藝術家在傳遞其理念、產生作品的過程中,都會面臨「堅持藝術價值」與「追求商業化」的兩難。個人對藝術的詮釋,與大眾流行文化經常是背道而馳,難道死守著那點信仰就能生活嗎?又或者,我們必須為了活著而改變自身創作的初衷?
「接地氣就是妥協的過程,但並不代表你要喪失自我。」郭律師是這麼說的。從郭律師的這番話裡,我看見了人性的執著。我們總是覺得選擇了一條路,就注定看不見另一條路的風景。然而,並非如此。只有自己懂得作品,最終是孤獨的,大眾喜愛的作品,是有生命力的。「接地氣」就是兩者的最佳橋樑,當大眾認可你的創作,你從前所堅持的創作信念、精神,也才有被看見的機會。我們必須認知到商業化只是達到目標的一種手段,並提醒自己千萬不要在商業化的過程中迷失方向。
反思,我們總是希望能在作品與觀眾之間建立連結,會不會作者與在地化、商業化之間更需要先搭建起良好關係呢?
從前,律師事務所在我心目中,扮演著守護正義、保護基本人權的角色。不曾想過,律師事務所也可以是創業者與天使之間的媒合者,然而這樣的角色轉換,不僅為創業者帶來新的機會點,更拓展了律師事務所的業務。
反思,當我們把很多可能性限定在某些渠道上時,就會忽略周遭的資源,我相信伯樂不僅是在律師事務所,更可能是我們身邊的人。
反思,我們總是希望能在作品與觀眾之間建立連結,會不會作者與在地化、商業化之間更需要先搭建起良好關係呢?
伯樂在他方
玩音樂,就必須找到願意提拔你的經紀公司;做文創,就得透過申請各式創業補助,夢想才能繼續走下去。然而,找到識千里馬的伯樂是漫長且煎熬的旅途。郭律師向我們分享了另一條途徑: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的背後是一群土豪客戶,有很多錢,卻不曉得要投資什麼,他們很可能就是創業者的天使。從前,律師事務所在我心目中,扮演著守護正義、保護基本人權的角色。不曾想過,律師事務所也可以是創業者與天使之間的媒合者,然而這樣的角色轉換,不僅為創業者帶來新的機會點,更拓展了律師事務所的業務。
反思,當我們把很多可能性限定在某些渠道上時,就會忽略周遭的資源,我相信伯樂不僅是在律師事務所,更可能是我們身邊的人。
商業模式創新與保護
印象很深刻是郭律師提及的一個案例,關於韓國「IP再運用」。韓國會蒐集世界各國不紅,但評價不差的電影,取得其翻拍權,找到帥氣、漂亮的男女主角出演,經改頭換面後,以新的電影姿態再次出現,使其大賣,再以翻倍的價格授權至海外。這樣的模式在韓國能成功,在台灣卻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到底哪些資源、哪些特質是別國無法取代台灣的?又如何加以運用去創造新的模式?這些都值得我們花時間細細挖掘。除外,提及商業模式,在加州已有明定的法律,將商業模式納入智慧財產的保護範圍,且在整個大的商業模組下,可以將之拆解,並進行個別保護。對我來說,這極為驚嘆。好比旅行業,一推出新的景點、行程到市場上,就容易被其他業者抄襲,而失去競爭優勢,若能保護其商業模式,對於這類型的企業有很大的助益。
文創,即是運用各式創新的形式來傳承文化。更重要的是,如何讓觀眾能夠透過文創去理解文化的本質,這過程中,文創人能否識別機會點,成為文化價值擴散的關鍵因素。所謂的藝術作品不該是曲高和寡,應先以在地化的方式,讓作品更容易被大眾所接受、認同,找到合適的天使來投資,最後才有機會形成商業模式,並在不遠的未來受到法律的保障。
然而,我認為文創應該是在每個人身上去延續文化的價值,如何讓獲取文創商品的門檻變低,使文化內涵、知識更廣泛地普及,更是我們需要致力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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