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8日 星期四

弱勢者的資源關係建構【歐素華】


作者:歐素華
|東吳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助理教授。專注於跨域創新與商業模式創新等議題。


「適者生存」,對企業來說亦是如此。過去組織管理理論特別提出兩類觀點來論證組織的生存之道。一是配適論(fit),一是形塑論或稱控制論(control)。這兩者的最大差別,就在於前者是被動回應,後者是主動出擊。

若進一步深究,為何組織需要被動配適或主動調適環境?這是因為組織無法「單打獨鬥」,他必須設法由外部環境中取得所需資源(包括直接取用以及間接影響),必須降低資源取得的不確定性,而這正是資源依賴論(Resource Dependence Theory,RDT)之論證基礎。


依賴型態:三種機構化過程

資源依賴論的核心論述是:組織能生存發展的關鍵,在於他管理外部關係以取用所需資源的能力。換句話說,關係管理的好壞,決定資源取用良窳。而常見的關係管理之道,有以下幾種類型。

第一種是策略聯盟,聯盟成員透過特定結盟關係,確保資源取用無虞。知名電影《復仇者聯盟》或者過去歷史上各種軍事聯盟,都反映出聯盟成員無法單靠一己之力,而必須由相互結盟過程,取得互補性資源,以達到一致性目標。

第二種是標準建立。這較策略結盟更進一步,成員在最大化利益的基礎上,建立一致性、訴諸明文的標準,以確保遊戲規則的有效運作。包括產業標準,如通訊標準;考試檢定標準;教科書的通用標準;空氣污染減排標準等。標準的建立在讓成員關係由非正式關係逐漸走向正式關係,以有效規範資源配置之效率。

第三種是立法規範。亦即透過立法機構建立合法性標準,例如金融控股公司法確立銀行、證券、保險之控股經營機制,以在有效建立金融防火牆的過程中,仍能達到金融商品交叉銷售的積極效益。

由以上這三種關係建構的類型觀察,越是合法性越強之關係建構,彼此間的資源依賴關係越深,也就越能降低環境中的不確定因素。相對的,在資源取用彈性上也就受到限制。其他新興成員想要加入既有的聯盟結構,也就越發困難,有可能形成資源彼此套牢情況。一旦環境出現新的變化,也就不易有效回應。


弱勢回應:體制外的關係建構

一旦聯盟或標準或合法制度建立後,最大的受益者便是參與遊戲規則制定者,而他們通常是所謂的強勢者(high power actor),擁有的資源多,影響力大,連關係都比別人好。牢不可破的權力關係,讓強者更強,弱者更弱。

然而,弱勢者(low power actor)就完全沒有回應之道嗎?從本田的個案中卻發現,其實並非如此。本田個案的特色在說明一個弱勢者如何由周邊到核心,由聯盟到標準形塑,一步步瓦解既有強勢聯盟的關係建構。具體做法可分析如下。

首先是合法的周邊參與(Legitimate Peripheral Participation,LPP)。本田自知無法見容於日本內部既有反對減排的權力結構;因此轉向國外,由周邊參與開始,逐步建立自己的合法性。本田在1973年取得美國環境保護局核准,成為首個符合1975年減排規定的汽車引擎。


之後,美國的國家科學院(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更高度評價本田研發之內燃機引擎CVCC在減排與節能的技術成就。1973年10月,本田在美國市場推出Honda Civic車系;1974年則榮獲美國道路測試雜誌(Road Test)頒發年度進口車輛獎。本田從美國的政府機構、科學研究機構、與主流媒體,逐步建立自己的合法性地位。

其次是
建構新興主流聯盟的關係。弱勢者除由周邊參與建立合法性地位外,更要懂得結盟隱性的新興夥伴。正所謂「民意如流水」,日本環保團體在1970年代興起,開始懂得運用公民力量集結來對抗企業財團決策。在1974年7月,日本環境保護局舉辦氫氧化物(NOx)減排公聽會後,這些環保與公民團體決定轉向對日本政府施壓,甚至將主要汽車大廠汙名化,要求他們遵守氫氧化物(NOx)減排標準。由此可見,新權力關係的建構,關鍵在於慎選結盟夥伴,而這些夥伴必須能反映未來主流民意或市場趨勢,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是改變機構制定之遊戲規則。本田案例中,最終在地方政府、獨立機構與媒體報導的倡議下,新上任的日本首相Takeo Miki要求日本環境保護局重新思考減排議題。過去汽車大廠宣稱減排成本過高,不具經濟效益的理由已不充分。本田突破性的CVCC技術幫環保團體找到適當的切入點,也幫助自己找到反敗為勝的契機。最終,日本環境保護局拒絕大廠要求1976年暫緩氫氧化物(NOx)減排規定,並且要求所有汽車大廠在1978年都要達到減量標準。

總結來說,弱勢者要改變現狀,必須學會改變關係或建構新的關係,以取得所需資源。本田由周邊到核心,建構與美國政府機構與科研單位的關係,取得核心研發CVCC引擎之合法地位(專業合法性,專業領域資源);在建立與日本環保團體與媒體之關係,取得改變減排之發言權(市場合法性,大眾認可資源);最後取得日本環保局同意減排(機構合法性,機構立法資源)。


策略回應:弱勢者如何與虎謀皮?

在本田的個案中,我們看到弱勢者如何迂迴轉進,如何由周邊到核心,如何重建新的資源網絡,以逐步改變強弱關係。但值得注意的是,弱勢者的回應之道必須視情境而定。試問,當弱勢者所需資源就在強勢者手中,又該如何改變權力關係?如何取用資源?這涉及到幾個問題。

一是機會辨識。由強勢者所建構的資源關係網絡中,並非牢不可破,弱勢者必須找到所謂的「脆弱點」,特別是對弱勢者「有用的弱點」或所謂「關鍵弱點」,才有機會在老虎身上謀取所需資源。強者的弱點可能不只一個,但是對弱勢者有用的弱點才值得關注,否則反而可能驚動強者,一無所獲。

二是關係建構。找到強勢者的關鍵弱點後(可能是供應鏈上的弱勢夥伴或傳統五力分析中的任何一個關係環節),接著就必須設法建立關係,以取用所需資源。關係雖非一層不變,但如何在強者所佈建之既有關係網絡中,在不驚動強者的情況下,建構新的關係連結,更是另一項挑戰。

三是權力位移。在本田個案中,最終本田取得機構認證之合法性;但是在商場上,權力的位移卻可能是以供應鏈結構改變,或議價能力改變,或契約合作關係改變的方式呈現。弱勢者要改變弱勢地位,確實必須重新建構新的資源關係網絡。當關係改變,資源取得機制就有機會改變,進而能改變權力結構。

總結來說,在無法「為虎作倀」,不能加入強勢者聯盟的現實下,弱勢者如何「與虎謀皮」卻需要更多的智慧巧思。否則一旦驚動強勢者,恐怕就會「騎虎難下」落得「羊入虎口」之險境。


參考文獻:

Ei, S., & Arie, Y. L. 2016. A Resource Dependence Perspective on Low-Power Actors Shaping Their Regulatory Environment: The Case of Honda. Organization Studies, 38(8): 1039-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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