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琳,東吳大學企管系碩士生,專攻媒體創新。
「Gee Gee Gee Gee Gee Baby Baby Baby…」讓人神魂顛倒的舞曲引爆「韓流」來襲。修長美腿、纖細身材、立體五官的完美外表一字排開,「少女時代」席捲全亞洲。不讓女子團體專美於前,「東方神起」、「Super Junior」也同樣引領風騷,即使他們唱的是陌生的韓文,我們依然朗朗上口。
這些韓國天團背後的幕後推手,是在韓國享有「造星工廠」之稱的SM娛樂(S.M.Entertainment)。由當過歌手的李秀滿創辦,他憑借敏銳的眼光,開創了韓國經紀公司的新時代。藉由蕭瑞麟教授在政大EMBA的創新擴散課程,來 揭開SM娛樂旗下的明星,究竟是如何煉成的?並且找出值得台灣借鏡的方向。最後反思台灣的演藝經紀生態系,該如何創造出十年難得一見的超級巨星。這堂課特別邀請到台視副總劉麗惠學姊,她致力於推動台灣影視音產業的發展計劃。
Talent:從小扎根的造星計畫
為什麼韓國的少女時代可以成功打進日本,反觀,日本的AKB48卻不能反攻韓國?解析韓國流行音樂K-POP的藝人訓練內幕,選秀、培訓、製作、宣傳這一系列的流程就像是製造業,用模組化的方式進行生產。首先,選秀就如同原料採購,這些被挖掘的練習生都是從國內外海選出來的青少年;培訓就如同產品定規,平均不到15歲的練習生,3-7年內每天必須接受10小時以上的全方位訓練,唱歌、舞蹈、演戲、運動是基本,人格素養和外語能力則是必須;製作就如同商品送樣,依目標對象包裝出最適合的團隊,團隊組合還要同中求異、聚散離合,一旦發現推出的組合在市場上熱烈回響,便開始複製這樣的模式;最後,宣傳就如同產品推廣,新舊媒體的巧妙搭配,加上跨產業的結合,讓K-POP像蝴蝶效應般席捲全亞洲。
相較於韓國,台灣許多經紀公司計畫不夠長遠,也沒有在藝人出道前為其訂定發展路線並培養所需的能力。況且,台灣的經紀公司一年出道一位歌手並不容易,因此他們喜愛延攬創作型歌手,「與生俱來」的詞曲包辦讓經紀公司省下龐大的訓練和製作成本。可惜的是,許多具備資質的藝人淪為「一片歌手」,發行一片CD就被市場淘汰。然而,韓國演藝圈每年都有數組新人出道,且能夠成為「一線歌手」,練習生制度是打下江山的基礎。
Design:結合文化與科技的研發
K-POP將音樂結合電影、電玩、服飾、整形產業,它不僅是韓國文化創意產業的一環,同時也具有大眾文化的性質。K-POP的曲風多元,並且注重「視覺化的呈現」,因此MV著重在舞蹈、色彩等視覺效果;而韓國偶像又以「團體」、「組合」的形式為主流,因此在舞蹈方面,數人整齊劃一的群舞,會比個人偶像的獨舞更具有震撼力。例如,少女時代的「I got a boy」,一首歌至少出現三種不同變奏,MV裡投入的舞蹈、場景、服裝都是台灣演藝經紀公司望塵莫及的。此外,演藝經紀公司鎖定的族群是18-22歲的青少年,他們的傳播能力非常強,對偶像的黏濁度特別高。經紀公司還以「賣到國外」為終極目標,例如,少女時代推出日語專輯,專輯中的12首歌全都用日語演唱。語言能力是練習生的訓練重點,因為藝人在進軍海外市場時,外語能力是一大優勢,不僅能增加當地粉絲的認同感,也能接受當地媒體、節目採訪,增加曝光度。
在韓國媒體方面,三大無線電視台KBS、MBC、SBS會邀請藝人錄製現場表演,也會開放觀眾入場觀賞 Live 演出,讓音樂節目就像是在電視上播映的演唱會一般。由於 KBS、MBC、SBS 是韓國三大主流電視台,因此偶像參加
節目能大大地提高在螢幕前的曝光率,是藝人們在宣傳期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也是打歌的絕佳舞台。
反觀台灣電視台,總是請不起超級巨星上節目,便開始習慣邀請二線歌手、製作人、記者或藝人的親友錄製談話性節目。台灣的電視台只是小眾平台,但韓國、日本、甚至是美國的無線電視台卻有很大的影響力,這是台灣和其他國家不一樣的地方。
EcoSystem:建立流行文化的生態系
韓國政府早在1997年便開始重視「韓流」,試圖以文化立國,並於 2009 年5 月成立「韓國創意產業振興院(KOCCA)」,負責統籌一切文創事業,其中包括:政策與制度的研究和企劃、專業人才的培育、支援創業及保護文化商品使用者的權益等,所有文化產業相關事務皆由「韓國創意產業振興院」辦理。台灣在去年(2012年)才成立文化部,其對文化產業的範疇尚未明確界定,再加上文化部對資源整合跨領域卻步。文創單打獨鬥,相較科技業有效率的產業策略,前途是迷茫的。若比喻韓國是以集團化的方式在訓練藝人,那麼台灣比較像是中小企業。因此台灣的藝人無法長久,少有機會站上國際舞台,其背後牽涉到幾個機構性的問題:大型舞台、設備、技術人才嚴重缺乏,新人缺乏實戰經驗;發片的行銷資源太過分散,新人缺乏大眾平台的推波助瀾;超級巨星斷層,經紀公司欲積極培養,新人卻出不來。
那麼,台灣的音樂公司如何突圍?以最近上櫃的華研國際音樂為例,早在九年前,就開始跨出發行實體唱片的領域,專注於詞曲創作,並和八大共享演藝經紀,炒作出飛輪海的吳尊。又例如相信音樂,採用一條鞭的商業模式,成立演唱會製作部門,年辦百場演唱會,新增影像部門,製作音樂電影。唯有走出音樂公司,才有辦法獲利。
Next:創造台流文化的續航力
台視劉麗惠副總提到:「過去在影視音產業發展的藝人被稱為戲子或歌手,帶有一點鄙視的感覺,但21世紀的現代,這個產業是可以被規格化、模組化的商品,其影響力不是只有地區,也不是只有一次性,而是有續航力的文化影響力,這時,我們應該用很正確的態度來面對這個產業,為台灣帶來全球文化的影響力。」台灣的電子產業有工研院做技術移轉,那麼影視音產業是否也可以有工研院,提供相關表演設計與研發,並且把人才集中後不斷的進行交流。台灣若要走出國際,就必須要有計畫性的長期培育。以少女時代為例,出道5年(2002-2007)耗資5千多萬台幣,一首歌要花半年時間排練。不管是金錢、時間的投入都讓台灣自嘆不如。
影視音要引起共鳴的方式有很多種,藝人要標準化或許可以,但作品是可以無限創意的,如何打動人心是最大的核心。台灣的影視音產業在華人市場還是佔有重要地位,只是,韓流來襲,我們不能以現況為自滿。台灣現在面臨的是創作能量的不足、大型舞台的缺乏、超級巨星的斷層。因此,可以標準化的,就由政府把制度建立起來,而感動的力量,就留給民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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