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日 星期三

撈質性資料的技巧【李慶芳】


李慶芳,實踐大學國際貿易系副教授。質化研究資料分析是「腦袋」以思維辯證方式分析「文字」資料,進而對話而解讀意義;這個歷程相當於量化研究以統計方式分析「數字」資料。這篇文章以「撈資料」來隱喻質化資料收集與分析的歷程。文章由實踐大學國貿系李翊瑄整理、助理卓偉琪校稿。

在質化研究的「資料分析(data analysis)」歷程中,可約略分為下列五個大步驟:(1)田野訪談、(2)整理逐字稿、(3)找出意義單元、(4)鋪陳為故事、(5)解讀出研究發現(李慶芳, 2013)。有一次聽取中山大學碩士生報告研究進度時,我們總是覺得學生的訪談報告怪怪的,於是蔡敦浩老師問了學生幾個問題。在彼此的互動對談中,我們終於了解問題出在那裡,蔡敦浩老師以網子為隱喻指出學生「用網子撈資料」的方法不對。於是,我也藉此「撈」這個隱喻反思該怎麼「撈資料」?
於是,我把「田野訪談、逐字稿、意義單元、主軸故事、研究發現」的發展過程區分為三個撈資料的過程;同時,我也嘗試說明於資料分析(DA)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的問題以及常犯的錯誤,以下進一步說明之。

如何「撈」資料:資料分析有三撈

從「田野訪談到發展故事主軸」的過程中,研究者會經過「三撈」的洗禮:第一撈:「從田野現場中撈出資料」。第二撈:「從逐字稿中撈出意義單元與故事素材」。第三撈:「從故事素材撈出主軸故事」。

第一撈是「從田野現場撈出資料」,也就是在訪談的當下,我們該問什麼問題,就會撈出什麼樣的資料。例如:有位碩士生在訪談時,我推斷是因為念工科出生,因此所受的訓練就是要開出明確的規格(specification)。換言之,他訪談時詳細定義所有細節的規格,僅留下填空題,受訪者被迫填入訪者所要的答案。因此,他訪談所撈得的資料都是預設的「標準答案」,而未挖掘出「有溫度的故事」。

第二撈是「從逐字稿撈出意義單元與故事素材」,也就是將Q&A形式的逐字稿加以適當地「切割與合併」,進而撈出意義單元,接著再重新排列意義單元而成為「故事素材」。這時候的撈法可以依照「時間」、「事件」的前後順序」排列意義單元,也可以依照「人事時地物」的方式呈現意義單元。撈完後成為故事的素材;例如,問題解決的過程或創業家創業先後的幾個階段。

第三撈是「從故事素材撈出主軸故事」,也就是重新再次鋪陳「意義單元」或「故事素材」的順序,並仔細考量案例脈絡與理論觀點,而呈現出有意義的故事軸線。這時候的撈法得兼顧「理論角度」與「意義單元」,用理論重新敘說故事。例如,過去我以「物件觀點」的方式敘說兩家企業跨界合作的歷程;或者研究可以用「關鍵事件反思法」去呈現開創故事,來說明創業家開創學習之歷程。

1質化資料分析:撈資料的技巧
資料分析三撈
過程
產出
相關技巧
第一撈:
從田野現場撈出資料
訪談資料
提問、貼標籤、找物件、唱反調、找事證
第二撈:
從逐字稿撈出意義單元與故事素材
意義單元與
故事素材
換腦、找事證、鋪陳、寫作、
第三撈:
從故事素材撈出主軸故事
有主軸與情節的故事
創意、敘說、對話、鋪陳、寫作、解讀、反思


撈資料常見的問題:「撈網」過大或過小

從學生的報告以及互動中,我們發掘研究者撈資料潛藏三個問題:第一、「撈網太大」使資料跑掉,也就是在上述三個「撈資料」的分析過程中,研究者所採用的「撈網」太大,以致於重要的「訊息」、「事證」、「意見」無法被保留下來,撈不出有用的故事。
第二個問題是「撈網太小」,撈出太多無關的資料,以致於大部分的資料都被留下來,有關、無關的「訊息」、「事證」、「意見」全部都混雜在一起。因此,研究者所撈起的資料不有趣,而且因為眾多意義摻雜在一起,很難釐清邏輯關係定解讀出有洞見的研究發現。

第三個問題是「不會換撈網」,實務上撈網的大小議題,不是一次就能用對撈網。其關鍵在於研究者是否能「覺知」要換撈網,有「太大換小一點,太小換大一點」的覺悟。這時就要研究不斷地敘說故事、與自己或聽者互動、從對話敘說中不斷自問簡單幾個問題:(1)「能說清楚嗎?(指聽者先能聽懂嗎?)」;(2)「有趣嗎?(指故事吸引人,聽者願意聽下去)」;(3)「獨特嗎?(指聽者沒聽過的這個亮點?)」;(4)「有意義嗎?(指故事能啟發出有洞見的反思)」。唯有如此的自問,研究者才能智慧地換撈網,並有效擷取有用的資料。

撈資料犯錯的錯誤與應變

我們也從互動與對話中發現有初學者常犯的三個錯誤:第一、以開規格方式提問;第二、無法分辨事證與意見;第三、缺乏鋪陳資料的技巧。

第一個錯誤是「以開規格方式提問」。訪談時,初學者總是以開規格方式提問,訪者的問題已經在「問法上」詳列了細節與條件;所以受訪者幾乎只能回答「是或否」或「簡單且標準化的答案」。如此一來,研究者根本撈不到有感覺的素材、有溫度的故事。應變方式就是訪談時,訪者最好保持開放的心態,隨著情境彈性調整提問策略與方向。

第二個錯誤是「無法分辨事證與意見」。多數人對質化研究的批判是「研究太過於主觀」,而深究其根本的原因是,「質化或量化研究者」無法區分這些文字資料是事證(evidences)或意見(opinions)。換言之,研究者總是說明「自己的想法」而非「事實資料」,研究常常停留在「抽象的概念」,而非「具體的事例」,或者用自己的方式過度解釋。當「意見資料多於事證資料」時,這篇研究也就淪為「研究者過於主觀」的窘境。事實上,若能增加敘說「實際的案例」或描述「所觀察的行為」,便能強化質化研究推論的合理度(Golden-Biddle & Locke, 1993)。應變方式就是撈資料時,研究者最好時時提醒自己這是意見還是事證,這是受訪者的意思還是自己過度地解釋。

第三個錯誤是「缺乏鋪陳資料的技巧」。當研究者撈出片斷的資料、資訊、事證、意見等資料,由於初學者缺乏安排資料順序的邏輯關係,導致這些資料混雜在一起。或者,有些研究者用自己主觀的邏輯或跳躍邏輯鋪陳,以致於陷在資料沼泥中,而無法萃取出意義。換言之,若研究者缺乏將資料鋪陳為故事的能力,便無法協助「研究者與讀者」開採出故事的意義。應變方式就是鋪陳故事主軸時,研究者最好時時提醒自己故事的梗獨特、有趣、有意義嗎?

撈資料的反思

這次的與學生互動經驗提醒我們資料分析需注意三件事:第一,訪談與撈資料的過程要保持「開創的精神」,也就是要冒險、勇於嘗試資料取得與分析,學習善用「框架」作為跳板而非框限自己。第二,對於撈資料時所用的「撈網」,要時時覺知與反思,太大不行、太小都無法撈出有用的資料。第三,善用「敘說」的能力,在撈資料的過程中時時修煉通「聽說讀寫」的能力,在田野裡聽故事、讀逐字稿、說故事、寫故事,也要運用鋪陳的技巧,開採出資料的意義來。總之,「敘說」蘊含「撈資料」、「聽說讀寫」與「鋪陳」的技巧。


參考文獻:

Golden-Biddle, K., & Locke, K. (1993). Appealing Work: An Investigation of How Ethnographic Texts Convince. Organization Science, 4(4), 595-616.

李慶芳. (2013). 質化研究之經驗敘說:質化研究的六個修煉 (初版 ed.). 新北市: 高立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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