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2日 星期四

當隨創對上突創【歐素華】


作者:歐素華
東吳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助理教授。專注於跨域創新議題。


Bricolage versus breakthrough隨創觀與突創觀

本文由科技的社會建構(SCOT, Social Construction of Technology System)出發,並由角色(roles, agency)分析形塑科技發展路徑的過程。參與社會建構者主要包括以下角色:科技研發與設計者(design & production),評估者(evaluation),使用者(users)與法規機構(regulation)。作者分析丹麥與美國在風力發電的科技發展過程中,科技創業者如何由不同角色的涉入過程(embedded process)尋求創新突破。

丹麥團隊採用隨創策略(bricolage)


丹麥團隊由低階科技(low-tech approach)進入。首先,在產品研發設計,風力發電的系統結構問題,主要奠定在過去對農業機械(agricultural machinery)的設計經驗上。因缺乏對空氣動力學的專業知識,工程師開始一邊設計零組件一邊學習專業知識,並向丹麥技術服務機構(Danish Technical Service Institute)求助。其他供應商則參與建造集線器、承軸、機械煞車、電子控制系統等。許多零件廠商建立合作網絡體系,也因此丹麥的風力發電產業主要採用傳統的中小型產業結構,並有持續的實務性知識累積與風力發電能力提昇。

其次,在使用者參與上。丹麥的中小型發電設備一開始是直接銷售給個人與合作廠商。在使用者自製(do-it-yourself)的風潮下,丹麥風力發電小廠密集與使用者召開風力會議(wind meeting),在1980年代早期,已有幾百部風力發電裝置。此外,Wind Mill Owners’ Association使用者協會竟能創生煞車系統(fail-safe braking system)。在1980年代,他還開始每個月刊登風力發電月報,評比不同款項風力發電的穩定度與效益。這個作法大幅提高市場透明度。

丹麥廠商在1980早期開始對外輸出技術。當得知美國加州政府提出有利於風力發電的政策優惠後,丹麥廠商前往投資,但加州的風力發電需要高速且差異變化大,讓丹麥廠商在設計與維修上陷入挑戰,同時也需要更多資本投入。加上加州政府的政策優惠相繼到期,這讓二家大型丹麥廠商倒閉。其他廠商在母公司支持下,繼續投入美國市場研發,以提高新一代風力發電的市場規模。在1995-2000年間,丹麥風力發電每年都有30%高成長。

第三,在測試上,丹麥主要由一群風力能源的工程師在1978年創設DWTS鑒測單位。工程師自己設定研究主題,一開始完全沒有科學家的參與。當時甚至要求熟悉貨車導輪吊架(old lorry rear wheel-hangers)的機械工程師協助。在1979年,丹麥政府的住房政策通過加裝風力發電,家戶可有30%賦稅補貼政策,讓整個風力發電市場邁進嚴謹的測試成熟期。檢測單位必須在風力產品上市前,投入設計、建構、測試與問題解決等工作。他成為風力發電的理論參數建構者,包括大規模測試、衡量與實驗標準等。

第四,在法規參與上,一直要到二次能源危機(1979)丹麥政府才以具體的政策補貼鼓勵風力發電。購買合格風力發電者可享有30%賦稅優惠。1981年新能源法更提出在2000年要安裝一萬部風力發電以取代核能、石化燃料等。此外,為了鼓勵家用發電設備,補貼案更提高到50%。在風力發電技術日趨成熟下,政府自1985年起逐步降低政策補貼。甚至在1989年完全取消。


美國團隊採用突破創新策略

首先,在設計開發上,在風力發電開始被關注的1970年代,美國創業先鋒們認為,丹麥的設計「太簡單了」!美國創業家一開始就由科學理論出發,並且由空氣動力學與結構力學的理論概念提出直線性論述。這個論述乃是奠定在飛機設計標準上,以空氣動力的效率和輕量體為核心。

然而,風力發電與飛機設計在功能設計與使用情境,都極為不同,因此容易出現誤導與適當性挑戰。美國團隊視渦輪設計為核心任務,而操作穩定度與產品品質則淪為次要。也因此,工程師端的實作意見反饋不容易讓設計端得知。此外,美國科學家也不太願意與工程師交談,因為怕研發機密會因此外洩。對於商品化與風力發電的換代更新,也非科學家們關心的重點,這也導致後來風力發電研發出現不連續的問題。

其次,在使用者參與上,美國團隊因高度仰賴政府津貼與政策優惠,因此較忽略來自市場銷售的資金,這也影響使用者參與度。美國團隊假設穩定的風向流動,也對其他可能的創新研發途徑視而不見。結果美國風力發電無法滿足大眾市場需求,而遭遇研發商品化挑戰。

第三,在測試研發上,美國主要測試機構NREL以學術研究者為主,目的也在達到政策任務,以設計理想型風力發電為主。他們的設計以理論抽象模型為基礎,無法提供產業最需要的系統性比較測試與模擬回饋。

第四,在法令制度上,美國政府在1974年能源危機後,也開始投入替代性能源開發,約有4.86億美元投資(1974~1992)其中有75%投入風力發電,但結果卻無法推出可行的風力發電系統。另外1978年Jimmy Carter’s National Energy Act提出15%減稅優惠。

加州政府推出自主能源與可回收能源等制度,希望在2000年能有10%的風力發電。加州的風力發電潮在1980年初期(1981~1986),吸引高達12,000個風力發電設備裝置,幾乎在當時佔全球95%以上,但開發者在拿到政府補助後就心滿意足,並沒有真正投入「發電」產出上。1985年,加州發電潮進入破產尾聲,結果並未能在風力發電留下深厚的基礎。

總結來說,丹麥團隊的「隨創」作法,核心乃是以合作代替競爭,以循序漸進的創新改良取代急功近利的「激進」創新。就隨創文獻來說,這篇文章有以下貢獻。一是由「角色」(人力資源)如何融入科技發展路徑,豐富過去隨創僅由「資源」(物質資源)拼湊組合之觀點。二是嘗試由融入歷程(embedded process)說明科技創新的演化路徑。較過去隨創僅有「將就」等暫時性解決方案更具系統觀。三是以「共同形塑」(co-shaping)取代過去隨創談資源組合(combination)的觀點。包括設計師與地板師傅、生產者與使用者、外部研究者與生產者、政策制定者與市場等。


隨創為何成功?

本文提出一個有趣的問題:低科技的隨創作為如何超越高科技的研發突破?和我們談劣勢者如何突破強勢者制約,頗有異曲同工之妙。但本文和我們個案的差異在於。

第一,競爭無互動,未談制約。高低科技創新者並非在同一個戰場上,兩者無互動關係。這和我們強調弱勢者受到強勢者的制約,有所不同。換句話說,本文並未特別討論「制約」,尤其是高權者對資源的制約。

第二,資源無交流,未談互動。本文由社會建構理論談參與者的「共同形塑」,也未考慮參與者間的利害關係,或資源交換關係等。換句話說,參與共同形塑者各投入哪些資源,又有何好處?微觀的資源互動關係,並未討論。

第三, 資源未轉化,未談特質。本文對各角色所投入的資源並未有詳述,且未談資源劣勢,也就沒有討論看起來不具優勢的資源如何轉化?有何轉劣為優之道?

1 則留言:

  1. 功力深厚的學姐,解讀「隨創」讓人有「朝聞道…」的感受。丹麥與美國團隊,真的競爭無互動嗎?在風電市場上,採用較有效率的方式及早進入市場,這不也是丹麥團隊利用「隨創」中的原則「就地取材」作為競爭手段嗎?因為科技取徑(path)不同,是不是也造成平行競爭的結構,既然不在同一條技術路徑上,又何來強勢、弱勢呢?進一步說,因為彼此不相干,又何來對資源的制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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