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8日 星期一

文獻回顧:動態回應的變形組織【莊惠琳】

作者:莊惠琳|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二年級。研究興趣為融媒體、複合商業模式。


制度邏輯衝突給組織的生存發展帶來壓力與挑戰,包括合法性不足、權利衝突及組織不穩定等。組織必須有效管理才能實踐可持續發展,又組織如何可持續發展?過往文獻提到,組織在面臨制度環境壓力時,會採取默許、妥協、回避、挑戰和操縱五種策略來獲取合法性,這反映了組織從被動接受環境到主動抵抗環境的行動過程。



然而,組織從被動到主動回應的過程,又會遇到什麼樣的衝突和挑戰。組織在開放過程與機構「正面交鋒」的過程當中,如何化衝突為優勢是過去文獻少提及和清楚解釋的部分。相較於過去文獻以組織層面探討回應的邏輯,Pache和Santos兩位教授以更微觀的角度讓我們了解到,社會企業在形塑社會福利價值和商業價值之下,如何與外部複雜環境互動及影響過程。水火看似不相容,水又如何形塑自我的狀態與火自處?以下是看完此篇文獻的三點論述。

釐清一:制度衝突,必然之事

開放組織是現代組織的必然之事。然而,要如何開放?又開放遇到挑戰如何因應和攻破?在《聯合報系複合商業模式的形成》的案例中,以「複合」的角度去探討企業的服務創新。「複合」即複數之合,如同混血寶寶發揮父母雙方各自的優點,甚至超出原先期待的模樣。例如,聯合報將新聞本業結合資訊服務、電子商務以及策展活動創造三項經營的複合商業模式就是一例。在此篇文獻提及的開放組織,多是探討組織內部資源交換及重組的過程及策略因應。

然而,現實當中,組織如同不斷進行細胞分裂的有機體,隨時與環境進行一連串的互動與變形方式。尤其在複雜多變的制度與科技變革之下,組織除了需遵從合法性機制,也需關注自身的運作效率。制度環境與商業環境對組織的要求常常是衝突的,組織遵從合法性機制所採用的組織結構和實踐,往往會導致對組織內部運作效率的忽視。



例如,不論是金融與非金融業者紛紛推出純網銀的業態,當客戶所有的支付和借貸行為一次皆能於線上完成時,傳統分行如何重新形塑自身地位必是將來之事。過去提及的分離與妥協方式,似乎無法滿足現代組織與外部環境「共融」的需求。尤其,以社會企業為例,在社會福利目標和商業目標之間,如何取捨及滿足兩種利益,面對基於合法性的制度環境與基於效率的商業環境,社會企業必須對以下問題進行回應:第一,如何從社會中獲得合法性以滿足制度環境的要求;第二,如何平衡制度環境與商業環境的衝突以實現組織發展。

釐清二:混合的錯綜複雜形成「複合」

當制度衝突成為組織的必然之事,制度深刻地影響著組織的發展與績效,我們不應只是關注於組織內部的資源開放及與利害關係人互動的過程,在組織的現實運作當中,我們應思考的是組織對於制度衝突的管理,以及具體實踐。

回顧過往組織回應制度的文獻當中,約克大學組織管理學者Oliver於1991年於《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發表的論文,將資源依賴理論引入組織回應制度過程的分析,並歸納了遵守、妥協、迴避、反抗及操縱等五種回應模式。Oliver教授為我們歸納的五種組織回應制度的策略,讓我們對於理解組織如何回應制度的過程,有了基礎的分析框架。

組織的複雜狀態,使得之後的學者紛紛由此基礎進一步追問,例如Paches和Santos進一步深化此問題,對於組織在什麼樣的狀況採取什麼樣的回應,亦即組織選擇此回應方式背後的原因及影響因素為何?他們認為,組織內部同時存在著權力分配和利益衝突,這兩個影響因素影響著決策者採取什麼樣的回應策略,由此基礎進一步延伸,他們將組織視為多個不同價值、目標和利益的群體所構成的「混合體」,並以現今存在的社會企業作為案例的細緻研究。若對照上一篇文獻(Santos and Pache, 2015)提及驅動複合的四種組織型態可以發現,Pache和Santos認為的「複合」僅只為該混合型組織回應制度衝突過程之後的「結果」。

釐清三:選擇性混合(Selective Coupling)─具戰略性質的變形組織

什麼是選擇性混合(Selective Coupling)?在過往制度回應的文獻當中,從早期Meyer(1977)的研究可以發現,組織在面臨多重制度衝突時,採取「脫鉤」(Decoupling)的回應策略,脫鉤即在合法性規範的存在織下,組織被動地實行日常運作。對短期而言,這是組織為了規避機構制約所產生的行動。例如,即使現今金管會針對「開放銀行」政策仍在研議階段,然而,現實當中諸多台灣民間銀行已開始內部進行資料中介的轉移和執行。

但從長期來看,脫鉤策略存在著不可持續性,因為組織不可能一直能夠避免外部的審查。當脫鉤行為被外部機構發現,組織可能面臨合法性的危機。因此,從近期的研究可以發現,學術界更加著眼於組織如何整合這些制度衝突的邏輯,著眼於充分利用各種制度邏輯的價值,而不是僅僅規避其要求。例如Pache和Santos於此篇回應機構的文獻(Pache and Santos, 2013)組織層面,提出了「選擇性混合」的新觀念,即從不同且存在衝突的制度邏輯中,選取最初的實踐,進而綜合到一種混合組織,實現混合組織的可持續發展,將制度邏輯從制度的約束力轉化為制度性的資源。

混合的兩難

透過恰當的行動策略獲取合法性,社會企業常常在社會價值與商業目標的要求之下,既要滿足制度環境的合法性要求,同時還要追求組織發展的效率,在制度邏輯與商業邏輯之間,決策行動者需要不斷調整自身的回應和行為,以應對環境複雜性。「選擇性混合」意味著行動者需要在脫鉤與混合之間,實踐動態均衡。

脫鉤意味著組織規避正式組織的規範,實踐其目標;混合意味著組織與外部環境建立關係,可能是順從機構內既有的制度規範,並努力與利益關係人建立網絡關係;也有可能是要求社會企業通透過創造新規範或新模式,建構對於自己有利的機構,並吸引新的支持者加入。混合組織的持續與否,端看行動者的立足點與原始的實踐目標為何。

參考文獻


蕭瑞麟、歐素華,2017,「資源流:聯合報系複合商業模式的形成」, 《組織與管理》,第1期,第10卷,1-55頁。



Santos, F. M., Pache, A.-C., & Birkholz, C. 2015. Making hybrids work: Aligning business models and organizational design for social enterprises. 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 57(3): 36-58.

Pache, A.-C., & Santos, F. 2013. Inside the hybrid organizations: Selective coupling as a response to competing institutional logics.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56(4): 972-1001.



Oliver, C. 1991. Strategic responses to institutional processes.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6(1): 145-179.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