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與創新需要自由、不受限制的環境來孕育,但實際上,無論個人、團隊或企業組織,都無法避免制約,制約來自於現有的制度規則、規範、時間限制、需求條件與有限資源。對城市而言,推動「地方創生」的政策過程中,由計畫構思、細部計畫到政策執行,制約會在每一個步驟中不斷以各種形式出現。個人、團隊與專案,面對制約時又該如何做出回應,才能讓創意繼續孵育,讓創新得以呈現呢?
制約與創意、創新
學者Acar等人藉由梳理既有創意、創新與制約的研究文獻,幫我們將這三者間的關係釐清並也突顯出在策略管理與組織行為既有的研究中,對於這三者的探索還不夠深入(Acar, Tarakci et al. 2019)。討論創意與創新啟動初期的研究文獻,聚焦在資金制約(financial constraints),個人、團隊可能會受到資金不足的困擾,而導致創意、創新受阻。人力(Huamn resources constraints)、設備(Equipment constraints)、後勤(Supply constraints)與時間(Time constraints),也都是討論創意與創新初期發展階段都會提出的影響因素。
在初期,我們也可以發現不同領域的學者,已經將資源的類型作廣泛的採納,由人力、財務資金、設備與研發相關的跨功能部門資源都涵蓋臚列。其中,非物質性的資源,時間被列入,將時間期限、工作負荷與時間壓力帶給創意與創新抑制阻礙的因素,一一說明。但這也引起更多的研究探討,面對這些制約因素,創意與創新的推動,又該如何進行呢?個人、團隊與組織交纏的制約因素,如何在迷團中找出前進的道路與方法呢?
對於創意發展的研究中,學者Amabile提出創意脈絡理論(Creativity in context)可以更清楚理解創意與創新間的關連性。她認為個人與團隊的創意來自於動機、專業知識與創新技能,整合這三個領域才會形成個人、團隊的創意。
但環境對創意的影響是無法忽略的,組織所營造的工作環境,鑲嵌著創意所需的資源與管理實務,更重要的是組知識否具備孕育創意的動機,三者影響組織是否具備創新的可能。創意、創新與環境三者間互相影響,這也代表面對制約時,影響因素的考慮範圍必須要涵蓋這三方面。
進入創意與創新發展的過程後,還是必須面對組織內部的制約,過去在制度理論中已經有很清楚的說明,組織因為制度化而會逐漸趨同,會越來越多的規範、例規讓組織成員遵守依循,但也因為這樣箝制了個人與團隊創意的空間,面對這樣的組織環境與氣氛,個人、團隊與組織也必須進一步釐清制約的來源,進一步的排除阻礙。
創意與創新發展成熟後會形成新的產品與服務,這時也更能體現外在環境對創新的制約影響,既有的社會規範、標準也會讓創新的產品與服務水土不服,面對市場時有提前夭折的風險。學者研究愛迪生的電力系統導入社會使用的過程時,也將創新與既有社會使用者行為的衝突作了鮮明的描述,對社會大眾再有貢獻的前瞻創新產品與服務,面對舊有產品與服務形成的系統,轉換系統不僅僅是成本問題,還有使用習慣問題。這些都是創意與創新產生產品與服務後,會面對的外在環境制約。
調節制約的內在機制
這篇論文中,作者將創意與創新發展分成三個階段:前期、發展期與成果期。制約會在這三個階段中,以不同的影響因素出現,作者認為過去研究,都只說明了創意、創新與制約間的關係,但卻未告訴讀者,面對制約,個人、團隊與組織如何讓創意與創新繼續前進?過去只知道創意與創新會被制約的阻力限制,接下來呢?作者提出看法,他認為利用動機、認知與社會來做為調節制約的機制,可以讓創意與創新繼續發展,進而產生成果。
面對制約時,在創意與創新的動機角度上,透過兩難的思維模式(paradox mind-set),不是優柔寡斷、模擬兩可的方式,而是正反兩面衝突式的思考各種可能性,藉此找出解讀制約的新觀點。這也可以利用重新設定目標與組織支持,強化個人與團隊創新的動機基礎。
再則,專業技術的知識基礎也能對眼前的制約有正面貢獻,對於制約的產生因素理解越深,甚至可以透過外部技術知識的吸收採納,強化自己不足的創新能力,更有機會解除制約的影響。最後,創意與創新與社會間彼此認識的障礙,往往來自於缺乏溝通,在每一個創意、創新的階段,建立與外界社會的開放溝通平台,不但能夠化解彼此間的誤解,更能加速創新成果的推廣。
作者詳盡的將過去關於制約、創意與創新的研究作整理,點出未來策略管理與組織管理在討論制約下的創新議題時,必須要聚焦在影響者三者的內在因素,他指出「動機」、「認知」與「社會」這三大要素,是調節制約對創意、創新影響的關鍵。
制約的成因固然重要,但只瞭解成因,會不會只是「見樹不見林」,無法對症下藥找到真正的解決方案呢?以動機為基礎的論點,同樣的制約條件下,為什麼不同的個人或團隊,會產生不同的回應模式呢?在在都讓作者所提到的內在機制,依舊對讀者還是黑箱,實務上又該如何應對呢?
反思:讓制約成為創意、創新的媒介
醉心創意、創新的個人與團隊,面對的外在環境,永遠是多樣、動態的。很難有一套放諸四海皆準的方法,能讓制約由阻力變助力。在「Creativity and Innovation Under Constraints: A Cross-Disciplinary Integrative Review」一文中,作者提及的「內在機制」,在「地方創生」的研究中,似乎給了我們一些啟發。
首先,重新解讀「制約」的脈絡。分析對創意、創新造成阻力的因素,泛稱為「制約」。解除這些阻礙因素,卻未必簡單,「制約」如果輕易能解決,那反倒簡單,問題在於形成「制約」的原因,是經年累月累積,互相糾纏不清的關係,這才是「制約」的真實樣貌。
如前說明,在創意、創新發展初期,會有來自資金、人力、設備與時間…等等的「制約」。這些因素不會只有單獨存在,實際上總是糾纏在一起。譬如:創業初期,可能資金有限,面臨朝不保夕的窘境,這時團隊同時面臨資金、人力、設備不足與時間壓力的問題。這樣的情況下,理性分析有時只能勉強看清部分問題,卻無法解決全部問題。
此時,重新解讀「制約」的脈絡意義,或許可以找替代另類的方案。譬如:地方發展落後,需要資金投資,社會對地方的看法是受到「經濟制約」阻礙,圍繞經濟項目的解決方案。在地方資源有限的條件下,幾乎都會讓外部投資無疾而終。但如果「經濟制約」對地方歷史文化的保存或許是件好事,因為發展緩慢,地方特色反而不會在經濟浪潮中輕易消失。「經濟制約」,對歷史文化反而是助力,這時地方以此作為對外資金募集的訴求,或許更容易爭取到資金、人力方面的資源。
再則,由「動機」中辨識機會。制約下原本就是機會不易取得,創意、創新的個人與團隊,如果動機強烈,就有可能在逆境劣勢中找到機會。個人與團隊的動機,在於想突破資源有限的困境,也因此就手中有限的資源,不會侷限在資源原有用途,而是想辦法無中生有,殫精竭慮後找出可行的機會與方案。
這也是過去劣勢創新研究中,屢屢提出的資源隨創(Bricolage)觀點(Baker and Nelson 2005)。本篇論文提供了,動機、認知與社會這三個調整因素,補強劣勢下資源隨創的基礎,面對制約,個人與團隊如果能有強烈創新的動機,他們看待資源的方式,就有可能突破既有知識框架與社會規範的限制,提出新的資源意義與價值,但是卻能被既有的社會結構、規範接受,讓創新成為可能。
最後,接受「制約」不會消失的事實。環境是多樣、動態的形態,不會一成不變,創意與創新的成果,只是在一段時間內產生效果,因為動機、認知與社會的調節機制,也會隨著創新過程不斷演化,相對的,每一種資源也不會只有一成不變的意義與價值,隨著「制約」改變,創意與創新的資源需求改變,也是一種常態。綜言之,「制約」、「創意」與「創新」。
如水一般,沒有常態,隨著外在環境條件而變化,氣溫低時,變成固態。氣溫高時,變成氣態。與其說「制約」是創意與創新的催化劑,說不定,三者間彼此互為催化劑,更能貼近事實。
參考文獻
Acar, O. A., Tarakci, M., & van Knippenberg, D. 2019. Creativity and innovation under constraints: A cross-disciplinary integrative review. Journal of Management, 45(1): 96-121.
Baker, T., & Nelson, R. E. 2005. Creating something from nothing: Resource construction through entrepreneurial bricolage.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 50(3): 329-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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